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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增发国债水毁水利项目组织实施推进会

来源:防御处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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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2日下午,省水利厅召开增发国债水毁水利项目组织实施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全省增发国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山洪沟治理项目总体情况,对加快增发国债水毁水利项目组织实施进行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申宏星主持会议并讲话,卢志坚二级巡视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增发国债支持灾后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并把水利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好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关于增发国债水毁水利项目的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流程管好用好国债资金,高质量推动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确保把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增发国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山洪沟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水利部门和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增发国债水毁水利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明确项目法人和监管责任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部门、到岗、到人,并强化全流程跟踪,做好全链条监管。二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围绕今年4月底前完成增发国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12月底完成山洪沟治理项目的目标,按照职能权限、建设程序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各级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并联审批专班的制度优势,加强分析研判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强化沟通协调,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三要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相关水利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省级涉农资金和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四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法人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工期节点控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期下,加快建设进度。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监管和调度会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五要做好项目统计工作。落实统计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填报和资金支付汇总审核工作,确报统计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厅规计处、建设处、运管处、农水农电处等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省各流域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处室、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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