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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个地级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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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规范水权交易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水利部的指导下,《东莞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已于近日印发实施,成为我省首个出台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的地级市。

  《办法》共八章四十三条,主要包括市级储备水权交易、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交易价格与期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除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外,《办法》首次提出建立市级储备水权,用于调控水权交易市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空间战略发展等。《办法》就各种水权交易类型的交易方式、交易流程和交易期限进行详细规定,并创新性建立市级储备指标的交易价格模型。该模型按照“谁节水、谁受益”“效率越高、价格越低”原则,选取万元GDP用水量和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两个直接反映用水强度和用水效率的指标作为计价调节系数,以突出水权价格引导性和调节性作用。

  东莞市是一个经济、人口大市,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常住人口超千万。但东莞市水资源相对短缺,常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221立方米,且目前的全市用水总量已逼近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红线,部分镇街的重大项目正面临落地难的问题,水资源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作用日益突显。当前,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内在含义就是经济发展不能再走依托低成本要素投入促进快速增长的老路,而是要走集约节约利用自然资源的高质量发展新路。与上述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东莞市水资源利用方面仍面临水资源要素驱动成本低、消耗大,行业用水效率相对偏低,用水方式不够集约,粗放用水的思维方式尚未得到扭转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加快构建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遏制各经济部门、镇街(园区)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增长,控制好水资源开发强度,并有效减少废污水排放,减轻对水生态、水环境的损害,更好更快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我省用水权改革在地市层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地级市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开始建立。接下来,我省将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利部《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和《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等,大力推进我省各级各类型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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