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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部署启动2023年全省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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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16日,省水利厅依据《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备案事项工作计划,印发文件部署开展2023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6月29日,省水利厅召开2023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培训交流视频会,进一步明确检查要求,统一检查标准,规范检查工作。

  本年度共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所有县级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资源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事项涵盖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生态流量管控、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共七大方面50项内容,以及上年度国家和省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省各流域管理局组建工作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为提高检查工作效率,省水利厅充分利用日常监管、省水资源管理系统核查等手段,全面梳理水资源管理问题线索,共建立20项核查问题台账,绘制重点工作规范化流程图11张,用于辅助监督检查工作实施。

  培训会上,省水利厅通报了2022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情况,解读了2023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并重点针对取水项目和水源地抽查介绍了相关工作要点。东深智水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演示了省水资源管理系统有关监督检查业务模块的操作流程。会议强调,监督检查工作组要科学统筹检查时间、地点,充分利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尽量减少对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同时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衔接,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反馈的情况说明,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核实问题立行立改、及时销号,对发现的违反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按照2023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手册要求,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健全问题通报与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形成“横向互通、上下齐动”的工作格局,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厅水资源处、农水农电处、水政处、调度处,省水文局、水科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各流域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和有关县级水利(水务)局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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