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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一批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来源:水资源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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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了《广东省第一批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省水利厅组织技术部门,在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专家咨询、成果评审、征求地方和省直部门意见等工作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第一批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以下简称《保障方案》)。《保障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于12月31日由水利厅印发实施。

  《保障方案》明确了我省第一批重点河流,包括榕江、练江、龙江、潭江、儒洞河、袂花江共6条河流的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提出了生态流量保障的基本原则、调度要求、各方责任、保障措施。

  以生态流量保障为抓手,建立健全生态流量保障责任体系,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开发强度,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保障方案》的实施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水和谐,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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