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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防汛应急响应降为Ⅳ级

发布时间:2025-06-19 信息来源:厅宣传办

       鉴于本轮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全省雨情水情工情逐渐平稳,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决定于2025年6月18日22时将水利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水利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绥江、北江干流、漠阳江、小东江、袂花江等江河水位仍超警戒水位,省水利厅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继续关注气象变化,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发展态势,做好水利工程巡查防守、超汛限水库运行调度和出险工程应急抢修等工作,防范退水阶段水利工程风险,全力保障水利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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