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联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2号,下称《办法》),自2020年2月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实施以来,保障了全省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保持政策有效衔接,须自2025年2月起,将《办法》延长有效期5年,并对两处不涉及实质内容的条文进行修改。现对文件做必要的解释如下:
一、《办法》实施5年的效果
《办法》自2020年2月开始实施,从政策层面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了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从制定角度看,《办法》决策正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制度相互衔接较为完善,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从实施角度看,《办法》加强了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保障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为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对两处不涉及实体内容的表述作简易调整
一是对此前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已由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的内容,在《办法》重新发布时一并修改。2021年11月1日,因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时间调整,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入库储备和计划审批时间的通知》(粤水移民〔2021〕19号),通过“打补丁”方式,对有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入库储备和计划审批时间有关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上述已调整内容在《办法》中直接进行修改,以利于政策执行。
二是对个别依据文件的名称作出修改。鉴于《办法》第一条制定依据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已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号)替代,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增加了《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须对原文件名称作出修改。需要说明的是,《办法》内容与上述新出台政策没有冲突。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与管理、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以及附则,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了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目的。第一条规定了修订项目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第四条增加明确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促进水库移民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内容。
2.明确了后扶项目资金适用范围及项目管理工作流程。第二条规定了项目的资金适用范围,涵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省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等其他类型的扶持资金,以进一步统一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条明确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后扶项目实施的步骤内容,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3.明确了省、市、县等各级机构管理权责。第五条规定了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及并明确各级机构管理职责。明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其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并依据权限将年度项目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4.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第六条规定项目入库前期工作须做细做实,达到项目资金下达后就可组织操作实施的设计深度,并将项目分为基建类和非基建类进行管理,要求各地对不同规模基建类项目进行明确。第七条和第八条明确项目库的设立和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年度项目计划的编报及审批程序,简化优化项目审批时限,加快推进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第十条明确项目的实施管理执行项目法人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项目法人可由项目所在移民村组或村委会组建,也可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组建。第十一条明确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的发放流程。
5.明确了项目实施与管理流程。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基建类项目建设实施程序,包括项目的实施和变更管理、项目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移交与管护等方面,第十六条规定了非工程类项目的实施方式。第十七条规定项目档案管理方式,第十八条明确项目前期与实施管理工作经费。
6.明确了项目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方式。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分别规定各级部门(机构)监督管理的要求、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信息化管理要求、项目公示制度等。
7.明确了项目管理的其他方面。第二十三条强调省农垦、林业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县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或配套政策,确需保留项目审批权限的,各地级以上市应在配套文件中进行明确。
第二十四条将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纳入本办法管理,以进一步统一各项水库移民项目管理,不再另行制定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主要是根据各地调研情况,考虑用于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方式已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趋于一致,并且小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向来参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方式进行。
四、解读途径
《办法》及其解读材料在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水利厅网站公布政策文件的固定栏目以及“政策解读”专栏里进行集中公布,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相关链接: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