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水利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编制广东省省级总河长及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流域省级河长手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12-197001-0080
2、项目名称:编制广东省省级总河长及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流域省级河长手册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广东省水利厅
5、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编制广东省第一总河长工作手册、广东省总河长工作手册、东江河长工作手册、西江河长工作手册、北江河长工作手册、韩江河长工作手册、鉴江河长工作手册。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6、最高限价服务期要求:
(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贰仟柒佰元整(¥3,312,700.00元);
(2)项目服务期要求:2019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成果,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建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需包括水利水电专业;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及内容见本招标公告附件),确定联合体牵头方;
(二)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四)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单独投标。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
三楼招标代理部)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需要)、(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
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
体各方在本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开标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期限(6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止。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水利厅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采购人联系人:段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3835619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893733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881135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12月7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