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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报废处置车辆竞价公告

来源: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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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上级批准,我单位对广东省水利厅机关达到报废条件2辆车辆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资格的收购商参与竞价。

  一、处置标的

  本次报废处置标的为2辆丰田牌吉普车(见附件1),车辆现状以实物为准。

  二、实物查勘

  有意参与本次竞价收购商,请于2025年9月9日14:30-17:00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实物。

  查勘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广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660596664。没有到现场查勘实物的,视为已确认本标的实物现状。

  收购商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实物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三、竞价须知

  (一)收购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报废处理回收,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

  (二)收购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三)本次报废处置2辆车辆评估残值总价合计人民币4842元,报价低于评估残值总价的,报价无效。收购商须按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见附件2),连同前款有关资料一起密封。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或口头报价。

  (四)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7:00,收购商可现场递交或通过快递投递(以快递送达回执单上签收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视为丧失竞价资格。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614室,邮编:510635。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规则

  竞价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10:00。

  竞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一楼接待室。

  竞价规则:在参与竞价收购商见证下,现场开启报价资料并当场公布报价金额,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家收购商或以上的,由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报价者竞得。收购商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收购商没有到场参与见证开启报价资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见证资格,无权对竞价过程、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诉。

  竞价结果将通过广东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gd.gov.cn/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竞价结果发布,竞得者接到我单位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报废资产回收处置协议,并将全部收购款项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竞得者未能在规定时限与我单位签订报废资产回收处置协议并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的,则由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标的资产全部搬运清理完毕。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 广东省水利厅报废处置车辆清单.xls

                  2. 报价函.doc




  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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