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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2024年度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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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2024年度劳务派遣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3-50957

  项目名称: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2024年度劳务派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2024年度劳务派遣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2024年度劳务派遣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至少一个月份)或季度(至少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说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2024年度劳务派遣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2024年度劳务派遣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3)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08室(德创会议室)(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已参与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

  5.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方式:020-3835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08房

  联系方式:020-8558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小姐

  电  话:020-85589369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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