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广东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
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现状调查分析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最高限价为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
四、采购项目服务时间
2022年3月16日到2022年7月16日,服务期为4个月。
五、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广东省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2、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调查工作。
3、分析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的经验做法以及制约因素,提出一步工作的思路建议,形成调查分析报告。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由报价人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承诺;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满足用户需求书工作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
5)参加本次报价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报价函中予以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在报价函中予以承诺)
七、本公示期限
自2022年3月7日起至2022年3月9 日止。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2年3月 14 日14:30~16:30;
(二)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广东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A塔2310-2房)。
九、联系事项
询价文件可于2022年3月 9 日17:00前来电索取。
采购业务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0-38356353。
广东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