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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节水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竞争性磋商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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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节水标准体系研究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20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97001-0073

  项目名称:节水标准体系研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节水标准体系研究工作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广东省节水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相关节水载体标准。(具体内容详细见用户需求书)。

  3.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技术服务通过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也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20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9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10 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1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209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二楼203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二楼2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水利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方式:020-38356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201房之自编202-210室

     联系方式:020-38036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琴冰

     电话:020-38036127



发布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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