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68.5平方千米,水土保持率为90.42%,比上年增加0.15%。全面完成8宗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新增高标准生态清洁小流域15个。印发《广东省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由2011年的21305.43平方千米减少为2022年的17108.75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由11.93%下降到9.58%。中度及以上侵蚀强度占比下降到15.67%。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持续实现“双降”。
2022年,广东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429宗;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3188宗;对6049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复核,对认定的982个违法违规项目全部完成查处,实现2019—2021年遥感监管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636宗历史积案全面“清零”。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监测评价“绿黄红”三色制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有178家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1家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联合水政执法部门从严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全省立案查处93件,结案77件,罚款654.85万元。
2022年,在水利部牵头组织的2021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综合评估中,广东省取得“优秀”等次;完成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2022年,深圳市光明区入选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入选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