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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监督

来源:广东年鉴(2024年) 发布日期: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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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广东省水利厅编制并印发《广东省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广东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实施细则》,推动全省水利系统构建并落实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机制),有效辨识并管控危险源 12.8万个,水利安全生产省级考核连续第五年获“优秀”等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省水利系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87万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 668个,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31个,责令停产整顿13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166家,行政处罚38次,罚款272.37万元。

  2023年,省水利厅编制印发《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广东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书》等制度,持续完善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创新采取“行政+技术”新模式,强化省属重大水利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监督,助力实现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通水目标、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和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全面开工。

  2023年,省水利厅安排5批、25组、443 人次对具备稽察条件的82宗工程开展水利稽察,对稽察发现 1269个问题及19条典型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印发整改通知和稽察“回头看”情况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组织、督促完成7538个省级检查发现问题和1295个“部委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整改率 94%。持续强化责任追究,全年根据行业监督有关问题认定及追责标准,组织对11家责任单位进行情况通报,组织及责成地方对30家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推动当地对1家责任单位及2名责任人,实施共计97.2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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