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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体系强化

来源:广东年鉴(2023年)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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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广东省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共同签发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省总河长令。省委、省政府将“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列入“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省委书记专题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解决涉河湖管理问题。年内,省级河湖长专门批示120次,省市县三级发出河长令35件,省市县镇村五级河湖长巡河湖265.5万次,问责河湖长266人次。

  经省委编办批准同意,在省水利厅原有河湖管理处基础上,增设河湖长制工作处,强化组织保障。省领导小组新增省体育局作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对主要涉河湖工作全面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关键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向省级河湖长“流域季报”范围。建立河湖长岗位调整自然递补机制及信息定期公告制度,开展对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和省级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单位的工作考核。联合省检察院、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出台实施细则,率先在省级层面与水利部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发动社会公众参与,3人入选全国第二届“最美河湖卫士”,全省护河志愿者注册人数增至98万人。先后组织开展寻找“广东百名最美河湖卫士”、广东“益苗计划”护河类项目评选、“最生态碧道”评选、“广东露营亲水地图”发布等活动。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参加“守护幸福河湖”全国短视频征集活动,获得全部3项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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