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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水利水电高技能人才申报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水利学会 发布日期: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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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精神和《广东省水利水电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粤水学会〔2022〕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水利水电高技能人才申报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及对应专业资格名称

  (一)评委会名称

  广东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应专业资格名称

  申报人必须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技能岗位和具备的资格条件情况,对照《广东省水利水电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的《广东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职称与技能类职业(工种)对应目录》,选择对应的专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对象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技术职称的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照《广东省水利水电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粤水学会〔2022〕1号)执行(见附件1)。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技术职称的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计算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的专业须选择:工程技术(水利工程)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jxjy/)进行学习(免费)。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广东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进行学习。可登录“广东人才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rcjxjy.com)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学习。学习应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专业必修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专业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组织材料。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技能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确定申报专业,并认真、客观、如实组织个人申报材料。

  2.系统填报。申报人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个人信息维护、评审申报及电子材料提交。电子材料由所在工作单位、当地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人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必须通过系统自动生成若自动生成评审表格式框架不规范,请自行调整后再打印

  3.单位审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后及时将结果报送本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做好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XXX)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部门审核。各级人社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对申报人员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省属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申报人,其申报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验后报送本职称评审委员会)。

  5.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级人社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纸质材料后,申报人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将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至本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本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报送的申报材料,采用邮递到付方式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未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资历,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将公开通报,并依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1份。普通A4纸双面打印,请用胶水粘贴,不得加封面封底装裱,不得使用订书钉装订。

  2.《(XXX)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用A3纸单面打印,表格内容须控制在一个页面内,共20份(其中原件1份)。

  3.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以及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的截图资料(均须经工作单位审验盖章并有审核人签名)。粘贴于表四“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证明)”页内。

  4.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粘贴于表四“继续教育证书”页内。

  5.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近期连续半年或以上社保凭证原件1份,粘贴于表四“其他证书、证明”页内。

  6.业绩成果、学术成果材料各1份,粘贴于表五“业绩、成果材料”内。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经工作单位审验盖章并有审核人签名的复印件。如学术成果材料提供的是论文(著作),须提供整本刊物(书籍)原件,并按照《关于加强对省水利水电专业职称评审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真实性和相似性检核的通知》(粤水人事函〔2019〕1150号)的要求,提供《论文期刊信息表》(见附件2),和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收录论文的截图。

  7.提交满足资历条件要求且不少于3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八),可提供个人档案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的复印件(须经工作单位审验盖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须本人亲笔署名)。

  9.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1份(见附件3)。

  11.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需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答辩准备,答辩不设PPT演示。具体答辩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12.申报人须在寄出纸质材料前,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电子材料提交到本职称评审委员会。

  上述3至8项材料全部装订成一册,材料较多的应分册装订。

  申报评审材料必须工整、规范、清晰,符合规定的质量、数量和规格要求,并用标准牛皮纸资料袋封装(不得使用牛皮纸盒或塑料文件盒封装),材料袋无破损,封口处必须贴上加盖密封章的封条。材料袋封面贴上《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底部必须写(贴)上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人全部申报材料须一次性提交。凡是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评审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六、申报材料受理方式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以邮寄方式受理,不接受现场申报。鉴于申报材料的重要性及安全性,建议首选EMS投递。

  报送纸质材料前,申报人须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2024年度广东省水利水电高技能人才申报技术职称评审信息表》。

  

  本职称评审委员会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材料形式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的,将在邮件中附上缴费通知书,申报人自行扫码缴费;如审核未通过的,也将说明原因,以便补充完善。请申报人注意及时查收邮件。

  七、受理材料时间及地址

  受理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28日(以材料寄出之日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省水利学会。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608室。

  收件人及电话:高  翀020-38356337,13570998448;

  李慧敏020-38356332,15986363263;

  郑晓玲020-38356009,13632358376。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水电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水学会〔2022〕1号)

             2.关于加强对省水利水电专业职称评审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真实性和相似性检核的通知(粤水人事函〔2019〕1150号)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




  广东省水利学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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