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级及二级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22〕32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批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考核
(一)考核对象
我省二级及二级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拟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
(二)考核程序
1.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广东省内二级以下(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其中,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广东省水利学会协助办理。
2.为便于对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应用安管人员考核合格电子证书,请各企业于2023年2月1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aqpx.chhsn.com/semis_gdsl)统一为本单位申报人员报名,并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2)证书申领申请表(附件2);
(3)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5)学历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考核合格名单通过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考核合格证书。
(三)考试地点、时间
地点:华泰宾馆迎宾楼三楼大会堂(广州市先烈南路23 号)
时间:3月6日至8日
分批进行,具体安排由广东省水利学会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
(五)考试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大纲》规定的范围。
二、证书延续
(一)延续对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届满,拟申请证书延续的安管人员。
(二)延续程序
1.为便于对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应用安管人员考核合格电子证书,请各企业于2023年2月16日至3月15日,登录系统统一为本单位需证书延续的人员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承诺书(格式,附件1);
(2)证书延续申请表(附件3);
(3)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连续3年内每年度不少于12个学时)。
2.省水利厅自在系统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延续。
三、其他
(一)安管人员考核不收取费用。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水利厅:吴清华020-38356241;
广东省水利学会:温凤婉020-38356339,罗雪琴020-38356336
附件:1.承诺书(格式)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申请表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申请表
4.考场纪律要求
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