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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印发《广东万里碧道公众行为文明公约》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河长办 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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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河长办,各流域河长办:

  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碧道超过2900公里,一批碧道成为老百姓喜游乐到的好去处,水清岸绿的生态效益和水岸联动发展的经济效益开始显现,碧道也越来越成为群众出行的关注焦点。随着碧道游玩人流量的增长,碧道建后管护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碧道环境的保护需要全体公民共同维护。为此,我办研究制定了《广东万里碧道公众行为文明公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万里碧道标识系统设置、河长制公示牌、各类公益活动开展等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公约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万里碧道建设管护,筑牢爱河护河的群众基础。




               广东省河长办

      2022年1月24日

  


广东万里碧道公众行为文明公约


  万里碧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是我们亲近自然、享受美好生态环境的公共场所。保护河湖健康,维持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碧道环境,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为此,广东省河长办制定公约如下,请共同遵守:

  一、保护河湖生态。不破坏河堤,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采、乱占、乱堆、乱建,不在河滩地及河堤垦荒种菜。不往河湖扔垃圾、排污水,不擅自放生,不违规垂钓或捕捉野生动物。

  二、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扔口香糖,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违规烧烤野炊,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

  三、爱惜公共财物。不踩踏草地,不乱折花木和摘果实,不破坏、损坏文物、历史建筑及公用设施,注意节约用水。

  四、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不妨碍他人通行。不在慢行系统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要礼让行人。不乱停车,不违规占道摆摊经营,自觉服从管理。

  五、注意人身安全。不在禁游区游泳,不在河边湖边危险区域追逐打闹。遇到突发事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帮助需要救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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