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加挂东江流域河长办牌子)为省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流域相关科研项目研究。
(四)承担制订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流域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流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及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
(六)参与核定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七)承担对流域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日常巡查。
(八)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开展东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受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开展东江流域内行政区域的防汛防旱防风相关工作巡查、建设东江流域防洪监测及预警响应机制等具体工作。
(十)负责东江流域内省级控制性水利工程的监管。
(十一)承担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