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韩江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韩江流域相关科研项目研究。
四、承担制订韩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流域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流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及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
六、参与核定韩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七、对韩江流域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日常巡查。
八、承担韩江粤东灌区相关管理、监督工作。
九、负责潮州供水枢纽有关水资源配置工作;负责潮州供水枢纽工程公益部分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枢纽库区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十、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一、受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开展流域内行政区域的防汛防旱防风相关工作巡查、建设流域防洪监测及预警响应机制等具体工作。
十二、承担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