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粤水运管〔2022〕17号),2023年8月初,我厅工作组对江门市江新联围(蓬江区段)进行了标准化管理评价。经专家组现场评价定级,江门市江新联围(蓬江区段)达到广东省标准化管理一级达标,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东省水利厅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意见受理处室:广东省水利厅运行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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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