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现我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效,发挥达标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县级自评、地市复评推荐、省水利厅复核等环节,遴选出广东省第二批农村供水“粤美水站(厂)”共计11宗(名单见附件)。经研究,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水利厅农水农电处。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3日
联系电话:020-38356511
附件:广东省第二批农村供水“粤美水站(厂)”遴选结果
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7月6日
附件
广东省第二批农村供水“粤美水站(厂)”遴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