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将我省东深供水工程纳入水利部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试点的工作要求,2023年4月12至14日,广东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办调管〔2022〕294号)相关规定,组织完成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整体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东省水利厅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意见受理处室:广东省水利厅水调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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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635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020-38356550
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