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暨“2022年寻找广东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2〕71号),经推荐提名、投票遴选、专家评审和五部门审定,现将“2022年寻找广东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结果(附后)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广东省河长办实名反馈,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9日至3月13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省水利厅河湖长处(收);联系电话:15622313126;邮政编码:510635;电子邮箱:slt_hhczhz@gd.gov.cn。
附件:“2022年寻找广东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结果(排序不分先后)
广东省河长办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