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我厅于2016年12月30日批准你公司第二水厂20万吨/日供水工程延续取水许可,并核发了“取水粤字〔2016〕第00018号”取水许可证(已转换成编号为B440113S2020-0036的取水许可证,电子表格)。近日我厅收到你公司《关于申请注销第二水厂20万吨/日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函》等资料,来函要求注销你公司编号为B440113S2020-0036的取水许可证。根据你公司报送的资料,因取水口整合迁移,珠江水利委员会于2021年4月29日批准核发了你公司番禺区钟村、第二、石碁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为A440113S2021—0625)。你公司第二水厂取水泵房不再从沙湾水道和骝岗水道的交界处河段取水,改由番禺区紫坭取水泵站输送原水。
鉴于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四项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厅决定撤回“取水粤字〔2016〕第00018号”取水许可,并注销编号为B440113S2020-0036的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费缴交至2021年4月30日,请西江流域管理局做好征收水资源费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