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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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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本机关于2021年3月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潮州市韩东新城砚峰路跨北溪大桥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准予延续。

  本机关于2018年3月15日印发的《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潮州市韩东新城砚峰路跨北溪大桥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粤水建管〔2018〕12号)有效期顺延三年,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需经我厅同意。

  联系人:龙俊,电话:020-38356146。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邮政编码:510635。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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