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汕头道路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4月17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申请撤回汕头市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莲阳河大桥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汕头交投函〔2020〕29号),要求撤回2019年12月24日向本机关提交的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莲阳河大桥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820135),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