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该工程跨越汕头市潮阳区和揭阳市普宁市,属新建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口、引水隧洞、加压泵站、压力钢管、高位水池、输水隧洞、明挖箱涵、出水池、输水明渠和涵管、出口防洪闸等。工程总占地面积73.6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0.27公顷,临时占地面积63.34公顷。土石方挖方总量227.0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55.93万立方米,借方总量3.06万立方米全部外购,弃方总量74.22万立方米(其中工程综合利用隧洞渣料15.70万立方米,运至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官田综合利用土方16.22万立方米,运至4个弃渣场堆放42.30万立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246055.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3443.15万元。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3.6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场地内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落实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三、技术审查核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915万元,其中汕头市9.325万元,揭阳市7.59万元(按0.5元每平方米标准,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33.83公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5.2235万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6915万元,其中汕头市0.9325万元,揭阳市0.759万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项目所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五)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七)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八)开展监测工作,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项目所涉及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建设期间的每年3月底前,向我厅及揭阳市水利局和汕头市水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九)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厅以及揭阳市水利局和汕头市水务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关于报送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审查意见的函(粤水技术〔2020〕67号)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3月22日
附件: 关于报送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审查意见的函(粤水技术〔2020〕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