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查水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潮汕大桥)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于2020年1月16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申请撤回潮汕大桥防洪评价行政审批申请的函》,要求撤回2019年11月15日向本机关提交的潮汕大桥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787832),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