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机关报送《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穿越潭洲水道、陈村涌隧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材料的函》(顺广轨道函〔2020〕11号),要求撤回2019年9月27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穿越潭洲水道、陈村涌隧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741979),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