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鹤地供水营运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湛江市引调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相关标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湛江市引调水工程)在湛江市廉江市河唇镇鹤地水库库区通过加压泵及管道向湛江市西厅水厂、赤坎水厂、麻章水厂提供原水,并预留分水点向廉江自来水厂和遂溪自来水厂等单位提供原水。项目近期规划水平年2025年最大取水量22830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78.5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9.1立方米每秒)。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最大取水量30825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106万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12.3立方米每秒)项目施工期三年,施工期总用水量100万立方米。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本项目为原水输水工程,运行期不涉及退水。项目施工期总退水量约80万立方米。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建设隔油池+化粪池+MBR(膜生物反应器)系列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施工营地降尘洒水,多余部分排放至附近农灌渠或林地、荒草地。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小型机械设备维修和冲洗含油废水及基坑排水。含油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到回用水池储存,用于车辆冲洗、场地道路抑尘或绿化用水,分离出来的高浓度含油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三、你公司应按照我厅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要求,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在取水头部工程施工时,确保不对鹤地水库库区水质造成影响。按规定在取水点安装取水计量设施,预留数据远程传输端口,确保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建立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西江流域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四、在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湛江市水务局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有关验收材料,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项目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省西江流域管理局代为征收水资源费,并协助实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项目取水许可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本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见附件)签注上述审批意见后编号为(粤)申字〔2019〕第00016号,随本文批复你公司。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