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厅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厅作出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65.3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三、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和布局。
附件:实施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12日
实施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