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机关报送《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大石水道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行政审批的函》(市高速函〔2019〕269号),要求撤回2019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交的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710663),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6日
终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机关报送《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大石水道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行政审批的函》(市高速函〔2019〕269号),要求撤回2019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交的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710663),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