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南顺大桥工程)
佛山市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单位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撤回南顺大桥工程跨洪奇沥水道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顺公用函〔2019〕177号),要求撤回2019年8月7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南顺大桥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700081),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