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19年7月11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罗家渡武江跨越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广东省省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并补充征求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和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工程方案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罗家渡武江跨越工程在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东侧约2公里处跨越省乐昌峡水利枢纽库尾段,跨越处河宽约150米。左岸坐标为(2797353.9855,407282.0138),右岸坐标为(2797294.7878,407521.6876)。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罗家渡武江跨越工程采用桁架跨越方案,桁架共3跨,主跨跨度80米,总跨度202米,其中有121米位于乐昌峡库区征地范围内。桥面下弦底标高为170.00米,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输气管道布置于桁架下弦平面中部,输气管道为Φ1016钢管。
该工程4个桥墩均采用C35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础。1#、4#桥墩位于河道两岸,2#、3#桥墩位于乐昌峡水利枢纽正常蓄水位(154.5米)的主河槽范围内。2#、3#桥墩墩柱为椭圆截面,顺水流方向宽度为6米,垂直水流方向宽度为3米,下设承台,承台尺寸为7.5米×7.5米×3米(长×宽×高)。具体坐标如下:
2号桥墩基础:
2797345.959,407333.444
2797337.222,407331.285
2797337.941,407328.373
2797346.678,407330.531
3号桥墩基础:
2797326.533,407412.080
2797317.796,407409.922
2797318.515,407407.009
2797327.253,407409.168
二、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工程建设应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工期,避免对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运行调度造成影响。
(二)工程两岸均为自然岸坡,应对左、右岸跨越断面轴线上、下游各20米范围内迎水坡进行工程护坡和护脚,并有效做好项目实施后的管养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现有岸坡的保护,尽量减小对岸坡的扰动。施工过程中对岸坡造成的破坏,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护。
(四)工程所涉河段水功能分区为保留区,要严格保护水资源。工程施工期的弃物、工人生活排放水等严禁向河流直接排放。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开挖土方及弃渣堆放,严禁施工污水、淤泥及建筑垃圾进入水库,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貌。
(五)施工期间应对工程所涉及河道管理范围进行监测和维护。你单位应当制定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六)施工期及运行期应在跨越断面附近设警示牌,并加强巡查和监管。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广东省省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必须将该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界限报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和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审查核准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二)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广东省省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涉水措施,接受韶关市水务局的监督检查。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流域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能的意见》(粤水政法〔2014〕3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粤水建管〔2016〕47号)的有关要求,协助我厅进行监督检查。
(三)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广东省省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须请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和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参加,并经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和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检验其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将有关竣工资料报我厅备案。
(四)工程运行期间,工程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五)该工程2#、3#桥墩基础须占用乐昌峡水利枢纽库区管理范围面积约54平方米,项目实施时应进一步复核占用面积。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用地属国有水利资产,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土地(水域)的占用手续。涉及其它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六)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厅同意。你单位申请的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罗家渡武江跨越工程自我厅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