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撤回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洪奇沥水道北岸海堤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申请的函》(穗南产业局函〔2019〕659号),要求撤回2019年7月11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洪奇沥水道北岸海堤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682603),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