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清新港旺角码头项目工程)
清远旺角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申请撤回清远市清新港旺角码头防洪评价报告审批的函》,要求撤回2019年6月18日向本机关提交的清新港旺角码头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661813),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