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榕江关埠引水工程)
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8月21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申请撤回榕江关埠引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材料的函》(粤东三江函〔2019〕39号),要求撤回2019年6月14日向本机关提交的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659193),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