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肇庆市恒丰德昌物流有限公司)
肇庆市恒丰德昌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7月25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撤回肇庆市恒丰德昌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申请材料的函》,要求撤回2019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交的肇庆市恒丰德昌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679274),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