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佛山市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单位于2019年7月9日向本机关报送《关于撤回南顺大桥工程跨洪奇沥水道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顺公用函〔2019〕154号),要求撤回2019年4月18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南顺大桥工程跨洪奇沥水道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申请(办理号:616901),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回原申报材料,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原申报材料。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