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
现将《2019年广东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6月3日
2019年广东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决策部署,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转变作风,以推动乡村振兴农村水利治理、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作和加快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为目标,加快补齐农村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着力做好农村水利水电扶贫工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我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提档升级,为我省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农村水利治理工作
1.加快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参照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结合地方实际,做好与省级规划的衔接,完成地方农村水利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2.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农村水利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参照省水利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水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架构,尽快建立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村水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出台工作规则,落实专人负责推动相关工作。
3.扎实推进水利硬任务的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水利工作提出的9项硬任务要求,对标《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创先争优,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坚决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运行管护攻坚战
4.有序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县(市、区)级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实施方案,做好分年度实施计划安排。
5.完成18个氟超标病区自然村改水工程建设。按照《广东省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全省18个病区自然村改水工作。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6.落实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健全“三项制度”。以县为单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2019年底全面完成。根据省水利部印发的农村饮水工程分类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做好新建工程建设,尽快开展已建工程对标整改工作。
三、推进大中灌区和机电排灌工程建设
7.加快实施大型灌续建配套改造。汕头、潮州两市要加快推进2019年度韩江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4个子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约2亿元的中央投资计划任务。湛江、茂名两市要做好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工作。
8.抓好列入中央投资计划安排的启动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根据水利部的安排,2019-2020年我省将启动实施17宗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其中,2019年度8宗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要于5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工作,并报送我厅,争取7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计划80%的任务目标。2020年度项目要于8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并提前做好开工建设相关准备工作。
9.持续推进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完成11宗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12宗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排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珠海白蕉联围、阳江四围重点涝区排涝泵站工程建设。
四、狠抓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
10.稳步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尽快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省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批,组织召开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动员会,年底前完成全省小水电核查评估工作,按“退出、整改、保留”类别分类处置,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尽快启动清理整改工作。
11.推进连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试点工作。2019年底,连平县按省委第六巡视组意见及我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要求,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试点工作,退出保护区内电站,扎实落实忠信河等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及监管措施。
12.建立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平台。建立省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平台,通过平台管理各地市清理整改进度,并实现数据共享。
13.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修订《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适时启动《广东省小水电退出管理制度》,完善我省小水电管理制度。
五、加快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
14.按期高质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扎实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前116宗项目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开展“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力争水利部考核优秀。
15.持续创建绿色小水电站。以保障小水电生态流量为核心,持续培育打造绿色小水电站,今年力争再新增20座绿色小水电站;强化已创建的绿色小水电站开展坝(闸)下生态流量监测监控。
六、着力做好农村水利水电扶贫工作
16.确保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对标2020年目标,加快推进2277个省定贫困村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底实现2277个省定贫困村自然村集中供水75%的覆盖率。
17.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水电扶贫工程建设。按照粤水农水农电处函〔2019〕84号文要求,尽快对2277个省定贫困村纳入中央和省相关水利专项规划的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开展摸查工作,建立台账,以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水电扶贫工程建设。
七、有序推进竣工验收工作
18.攻坚克难,完成一批工程验收。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方案,按照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原则,先易后难,扎实抓好已完工的灌区改造、高效节水灌溉、机电排灌、农村水电等工程验收工作,2019年努力完成一批工程的验收。
八、全面强化行业监管
19.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省市县分级设立农村饮水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畅通农村供水问题反馈渠道。根据水利部暗访情况,加强我省农村供水问题的暗访,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强化饮水安全的监管。
20.强化农村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制定出台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文件;将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和考核内容,逐级夯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抓好小水电生态流量落实,制定技术导则和指引,对小水电站开展逐宗核定工作,全面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
21.强化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对小水电站及附属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要环节”、“三个突出问题”等落实情况开展暗访工作;建立监管台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跟踪,逐宗整改销号;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2019年再新增100座标准化电站;加快“互联网+绿色小水电”平台立项工作,逐步推广使用广东省小水电移动监管平台,提升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2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农村水利水电工程汛前、汛期及汛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采取稽察和行政检查等方式,强化灌区、泵站、小水电、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和在建农村水利水电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并立即落实整改。
九、持续推进农村水利管理改革创新
23.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区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年底前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一般中型和小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工作。开展农业水价示范县建设,探索农业用水管理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24.持续推进泵站标准化建设。出台《广东省泵站运行检修管理指南》和《广东省小型泵站运行管理标准化指南》,开展小型泵站管理标准化试点。
十、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
25.加强政治建设。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6.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教育和引导,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认真对照“三定方案”,从思想上强化权责意识,把尽职履职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端正自身位置,提升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