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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番海大桥工程(方案变更)建设方案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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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佛山市路桥公司关于变更番海大桥部分桥墩控制点坐标、桥墩与承台尺寸的请示》《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番海大桥工程涉及陈村水道建设方案变更的意见》(穗水水利函〔2019〕33号)、《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征求番海大桥工程跨陈村水道段桥梁方案(变更)意见的复函》(佛市水利函〔2019〕92号)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番海大桥工程(方案变更)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拟建番海大桥工程起点与佛山市魁奇路东延线一期工程相接,向东跨越陈村水道,延至广州市番禺区,终于武广铁路西侧,与规划南大干线工程相接。番海大桥主桥于黄猄电排站陈村水道出口上游约50米处跨越陈村水道,桥址东岸为广州市番禺区石北围,现状防洪(潮)标准为100年一遇,规划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西岸为佛山市南海区南顺联安围,现状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已加固达标。A匝道桥在港口路黄猄涌桥下游约15米处斜跨黄猄涌,完全位于佛山市境内。拟建桥梁主桥设计洪水频率为200年一遇,A匝道桥设计洪水频率为50年一遇。

  2018年9月18日,我厅以粤水建管〔2018〕61号文批复了番海大桥工程的建设方案。建设单位于2019年3月向我厅申办方案变更报批手续,与原建设方案相比,桥址线位不变,主桥跨径由(110+130+60)米调整为(2×130+60)米(主要调整12#桥墩的位置),并对承台和桥墩的形状和尺寸进行了优化调整。

  二、工程方案

  (一)原建设方案的番海大桥主桥全长300米,宽56.5米,为独塔斜拉桥,主桥跨径为(110+130+60)米,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基本正交;A匝道桥全长170.497米,宽9米,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涉河段跨径组合为(22.737+45.668+27.092+25)米,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曲线斜交,河道内桥墩与上游黄猄涌桥对孔布置。

  (二)变更方案拟建番海大桥主桥全长260米,宽57.9米,为双索面混凝土斜拉桥,涉河段跨径组合为(2×130+60)米,桥墩与水流流向夹角为4°。A匝道桥全长241.85米,宽10.5米,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涉河段跨径组合为(36.8+27.5+2×25)米,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曲线斜交,河道内桥墩与上游黄猄涌桥对孔布置。

  (三)变更方案拟建番海大桥主桥12#~15#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中12#、13#墩分别位于南顺联安围背水侧和迎水侧,12#墩承台边缘距离堤背水坡坡脚29.04米(原建设方案距离堤背水坡坡脚9.21米),13#墩承台边缘距离堤迎水坡坡脚76.44米(原建设方案距离堤迎水坡坡脚73.79米),跨堤处梁底净空10.39米;主桥14#、15#墩分别位于石北围迎水侧和背水侧,14#墩承台边缘距离堤迎水坡坡脚3.23米,15#墩承台边缘距离堤背水坡坡脚7.13米,跨堤处梁底净空7.22米。

  (四)拟建番海大桥A匝道桥A1#~A5#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中A2#、A3#墩位于河道内,A1#墩位于黄猄涌南岸,A4#、A5#墩位于黄猄涌北岸。A1#墩承台边缘距离黄猄涌南岸护岸挡墙顶边线1.47米,A2#墩承台边缘距离黄猄涌南岸护岸挡墙墙脚18.76米,A3#墩承台边缘距离黄猄涌北岸岸坡坡脚9.45米。A2#墩距离黄猄电排站进水口拦污栅69.12米,距离黄猄水闸上游闸墩134.68米。A匝道桥跨南、北岸处梁底净空分别为10.34米和6.9米。上述河道内各桥墩承台均埋置于现状河床面以下,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五)拟建大桥主桥在 P=0.5%~2%不同洪水频率的设计水位下,最大面积阻水比为3.31%(P=0.5%),施工期桥梁阻水比为7.58%。A匝道桥运行期最大面积阻水比为4.01%(P=2%),施工期桥梁阻水比为9.46%。桥梁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20096.1平方米,其中主桥18538.4 平方米,A匝道桥1557.7平方米。桥梁建设实施后应进一步复核占用面积。

  主桥和A匝道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桥墩控制点坐标、桥墩与承台尺寸分别见表1、表2。

  表1  主桥涉河桥墩控制点坐标及下部结构尺寸(单位:米)

  墩号

  桥墩型式

  桥墩坐标

  承台

  X

  Y

  尺寸(桥轴线方向×法向×厚)

  顶高程

  12#

  花瓶墩

  2545779.899

  38422341.848

  10.25×10.25×4.5

  1.8

  13#

  三柱门式塔

  2545792.734

  38422471.221

  10.8×67.8×5

  3.5

  14#

  花瓶墩

  2545805.569

  38422600.595

  10.25×22.75×4.5

  0.2

  15#

  柱式墩

  2545811.492

  38422660.306

  无承台


  

  表2  A匝道桥涉河桥墩控制点坐标及下部结构尺寸(单位:米)

  

  墩号

  桥墩型式

  桥墩坐标

  承台

  X

  Y

  尺寸(桥轴线方向×法向×厚)

  顶高程

  A1#

  花瓶墩

  2545810.758

  38422246.449

  2.6×6.6×2.2

  2.9

  A2#

  2545832.181

  38422217.483

  2.6×6.6×2.2

  -4.0

  A3#

  2545854.265

  38422201.966

  2.6×6.6×2.2

  -4.0

  A4#

  柱式墩

  2545877.301

  38422193.720

  无承台


  A5#

  2545901.809

  38422190.037

  无承台


  注:2000大地坐标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经防洪评价和技术评审,我厅原则同意番海大桥工程建设(变更)方案。为尽量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确保堤防及防洪安全,该工程建设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拟建番海大桥主桥14#墩距石北围迎水坡坡脚较近,水流流态复杂,应对桥墩附近和顶冲部位的堤坡进行加固防护,并做好桥墩、承台与堤脚的衔接。防护作业时应注意避免对番禺区玉水埠文物本体造成破坏,抛石防护应不高于玉水埠最低一级台阶,避免对文物风貌造成影响。

  (二)距离堤防、水闸和泵站较近的桥墩桩基施工时应采用震动较小的回旋钻钻孔灌注桩,不得采用冲击、锤击等施工方法。A匝道桥A1#墩施工时,须做好黄猄涌护岸防护措施。桥墩承台施工应避免基坑坍塌或位移过大影响堤防、水闸和泵站安全,承台施工后基坑应采用粘土回填。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等对堤防的扰动和破坏,如施工对堤防局部造成损坏要及时修复和加固;施工期严禁在水闸和电排站附近从事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堆放重物等可能影响水闸和电排站建筑物安全的活动。 

  (三)河道内桥墩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小施工建筑物阻水面积,以利行洪。你单位需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三防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需对黄猄电排站、黄猄水闸和旧陈头水闸的位移、变形和进口冲刷进行观测、监测,如出现突发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抢险补救工作。

  (四)桥梁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废料等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施工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以恢复河道原有地貌,不得影响堤防岸坡的安全;同时合理设计大桥桥面排水系统,避免污水直接汇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上述涉及堤防安全的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广州水务局、佛山市水利局批准后实施。水利工程相关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四、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必须将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广州市水务局、佛山市水利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广州水务局、佛山市水利局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该工程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等内容。 

  五、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主动接受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广州市水务局和佛山市水利局的监督检查。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流域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能的意见》(粤水政法〔2014〕3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粤水建管〔2016〕47号)的有关要求,会同广州市水务局、佛山市水利局进行监督检查。 

  六、涉及堤防岸坡安全的防治与补救工程完工后,须请广州市水务局、佛山市水利局进行完工验收;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广州市水务局、佛山市水利局检验其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七、工程运行期间,你单位应负责对该河段冲淤及堤防沉降等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堤防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工程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当地三防指挥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八、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九、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厅同意。你单位申请的番海大桥工程自我厅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十、其他同意《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番海大桥工程涉及陈村水道建设方案变更的意见》(穗水水利函〔2019〕33号)和《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征求番海大桥工程跨陈村水道段桥梁方案(变更)意见的复函》(佛市水利函〔2019〕92号)的意见。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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