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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对东深供水雁田隧道安全影响分析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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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对东深供水雁田隧洞安全影响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安全分析报告》)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安全分析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深圳市区交通,满足区域快速通勤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厅原则同意深圳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上穿东深供水雁田隧洞工程实施,原则同意《安全分析报告》提出的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二、东深供水工程事关对香港及深圳供水安全,为尽量减少对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影响,拟建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工程建设应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采取有效工程措施,确保雁田隧洞在该工程施工期、运行期的安全。

  (二)车站基坑支护桩应采用旋挖等振动较小的施工工艺,严禁采用冲击钻法施工;车站基坑内的石方开挖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三)六约北站两侧盾构隧道施工应先在远离雁田隧洞一侧进行试掘进,利用试掘进情况进行掘进参数分析,确定好合适的掘进参数后再掘进靠近雁田隧洞一侧。

  (四)施工期间应管理、处理好废渣、废水等,严禁污染水源。

  (五)在东深供水工程停水检修期对受影响范围内雁田隧洞内部结构的健康状态进行检查和分析,如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异常渗水等病害情况,应及时对雁田隧洞进行加固处理。

  (六)切实做好施工阶段安全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东深供水工程安全。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计划安排报告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应按照《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2014年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2018年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修改)等有关规定,负责对工程的位置、界限进行审查核准,并加强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请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准启用,竣工资料报我厅备查。

  四、建设单位应会同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制定和完善施工期、运行期应急预案,明确双方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责任。

  五、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解决。

  六、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需经我厅同意。该工程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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