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4-23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项目位于韶关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和河源市连平县境内。水利部曾于2014 年 1 月 3 日,以“水保函〔2014〕1号”文批复了武(汉)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博罗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属其中一段。现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变更后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114.205公里,桥梁工程32.993公里/107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梁),隧道27.629公里/14座,互通立交11座,涵洞493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治超站1处,管理中心1处,收费站5处(其中主线收费站1处),改路工程33.15公里,改沟工程6.55公里/52处等。项目总用地面积1656.35公顷;土石方挖方总量4913.72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719.93万立方米,借方总量39.61万立方米全部来源于6个自采取土场,弃方总量1233.40万立方米(其中837.12万立方米堆放在73个弃渣场,394.57万立方米弃方综合利用,1.71万立方米泥浆就地处理)。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27.5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93.38亿元。建设总工期3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56.3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项目区划分为路基挖方边坡区、路基填方边坡区、路基路面工程区、桥梁工程区、隧道工程区、交叉工程区、服务管理设施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区、取土场区、施工道路区等11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重点落实好取、弃土(渣)场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过程中落实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恢复原地貌。

  三、除本文涉及变更内容,其他内容仍执行“水保函〔2014〕1号”文。


  附件:关于报送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变更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水技术〔2019〕115号)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4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技术审查意见.pdf


相关附件:
往上 往下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