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汉埔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莲塘韩江大桥工程建设方案的函》(汉埔字〔2019〕05号)、梅州市水务局《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莲塘韩江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初审意见的复函》(梅市水函〔2019〕69号)和相关附件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该工程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拟建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莲塘韩江大桥工程位于大麻镇麻坑村与大麻镇莲塘村之间。桥址左岸为县道X072(堤路结合),现状设计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5.93米,珠基,下同);右岸为高地和山体,路面高程约53.40米。桥梁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工程方案
(一)拟建大桥跨越韩江干流大麻镇河段,桥轴线整体呈东-西走向,桥墩轴线与韩江干流主流方向基本正交。桥梁涉河跨径组合为(85+150+85+6×30+2×25+4×30)米,跨江段桥长约530米,主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其余引桥采用预制装配式预应力砼小箱梁结构。
(二)拟建大桥共12组桥墩(1#~12#)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中1#桥墩位于右岸岸坡坡脚,2#~6#桥墩位于主河道内,7#桥墩位于左岸滩地迎水侧岸坡,8#~11#桥墩位于左岸河滩地上,12#桥墩位于左岸县道背水侧陆域。11#桥墩距县道X072迎水侧路边线约11.1米,12#桥墩距县道背水侧路边线约12.5米。桥梁工程跨左岸县道X072堤顶处净空为10.92米。
(三)1#和2#桥墩采用三角形薄壁墩,墩厚3.5米,尺寸为3.5米×11.0米(迎水宽×长),下设承台,承台尺寸10.8米×18.8米×5.0米(迎水宽×长×高);3#桥墩采用圆端矩形单薄壁墩,墩厚2.0米,尺寸为2.0米×7.0米(迎水宽×长),下设承台,承台尺寸8.2米×8.2米×3.0米(迎水宽×长×高);4#~10#桥墩为双圆柱墩,墩径为1.6米;11#~12#桥墩为双圆柱墩,墩径为1.4米。
(四)在P=1%~10%不同洪水频率的设计水位下,拟建工程最大面积阻水比为4.28%,施工期阻水比为11.05%。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约11031平方米。拟建工程涉河桥墩控制点参数见下表。
拟建工程涉河桥墩控制点参数表
墩号 | 桩号 | 桥墩 | 承台 | 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 | 位置 | ||
尺寸(m, 迎水宽×长) | 个 数 | 尺寸(m,迎水宽×长×高) | X | Y | |||
1 | K0+515 | 3.5×11.0 | 1 | 10.8×18.8×5.0 | 2692832.035 | 452324.993 | 右岸岸坡坡脚 |
2 | K0+665 | 3.5×11.0 | 1 | 10.8×18.8×5.0 | 2692816.972 | 452474.234 | 河道内 |
3 | K0+750 | 2.0×7.0 | 1 | 8.2×8.2×3.0 | 2692808.456 | 452558.606 | |
4 | K0+780 | 圆墩Φ1.6 | 2 | / | 左2692810.049 右2692800.796 | 452589.120 452588.186 | |
5 | K0+810 | 圆墩Φ1.6 | 2 | / | 左2692807.037 右2692797.784 | 452618.968 452618.034 | |
6 | K0+840 | 圆墩Φ1.6 | 2 | / | 左2692804.024 右2692796.179 | 452648.817 452647.875 | |
7 | K0+870 | 圆墩Φ1.6 | 2 | / | 左2692801.011 右2692791.758 | 452678.665 452677.731 | 左岸滩地迎水侧岸坡 |
8 | K0+900 | 圆墩Φ1.6 | 2 | / | 左2692797.998 右2692788.745 | 452708.513 452707.580 | 左岸河滩地 |
9 | K0+930 | 圆墩Φ1.6 | 2 | / | 左2692794.986 右2692785.733 | 452738.362 452737.428 | |
10 | K0+955 | 圆墩Φ1.6 | 2 | / | 左2692792.475 右2692783.222 | 452763.235 452762.301 | |
11 | K0+980 | 圆墩Φ1.4 | 2 | / | 左2692790.061 右2692780.795 | 452788.045 452787.256 | |
12 | K1+010 | 圆墩Φ1.4 | 2 | / | 左2692788.813 右2692779.514 | 452817.536 452817.686 | 左岸县道背水侧陆域 |
注:北京54坐标系。
三、经防洪评价和技术评审,我厅原则同意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莲塘韩江大桥工程建设方案。为尽量减少对河道行洪的影响,确保堤防及防洪安全,该工程建设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大桥1#桥墩距右岸岸坡较近,施工开挖应采取措施保证岸坡稳定,承台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分层回填夯实。近岸坡或近堤防的桥墩施工时应采用回旋钻法,避免采用冲击钻,尽可能减少机械施工对堤围和岸坡的振动,避免桥墩施工基坑开挖对坡脚或堤防造成破坏;如岸坡或堤防有所破坏,要及时修复和加固。
(二)由于左岸近岸桥墩轴线与县道斜交,导致水流对县道(堤身)的冲刷加剧;右岸桥墩靠近堤岸布设,也造成右岸近岸水流冲刷加剧。你单位需对受影响的堤岸采取防冲措施进行防护。对左岸桥址下游70米范围的岸坡采取护岸防冲措施,对右岸桥址上游20米~桥址下游120米的临水侧岸坡进行加固处理。施工期间需保证左岸的韩江高陂水利枢纽进库道路不受影响;确保2020年12月前完成围堰和基础施工平台拆除工作,满足工程下闸蓄水要求。
(三)河道内桥墩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小施工建筑物阻水面积,以利行洪。你单位需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期禁止重型车辆在堤防上通行,应尽量减少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等对堤防的扰动和破坏,如施工对堤防局部造成损坏,要及时修复和加固。施工期间,应对左岸桥址下游岸坡及右岸桥址上、下游岸坡的稳定进行观察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应对处理。
(四)桥梁工程施工期间应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段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废料等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施工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以恢复河道原有地貌,不得影响堤防岸坡的安全;同时,应合理设计大桥桥面排水系统,避免污水直接汇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上述涉及堤防岸坡安全的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梅州水务局批准后实施。水利工程相关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四、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必须将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梅州市水务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梅州市水务局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该工程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等内容。
五、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主动接受省韩江流域管理局和梅州市水务局的监督检查。省韩江流域管理局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流域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能的意见》(粤水政法〔2014〕3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粤水建管〔2016〕47号)的有关要求,会同梅州市水务局进行监督检查。
六、涉及堤防岸坡安全的防治与补救工程完工后,须请梅州市水务局进行完工验收;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梅州市水务局检验其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韩江流域管理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七、工程运行期间,你单位应负责对该河段冲淤及堤防沉降等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堤防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工程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八、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九、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厅同意。你单位申请的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莲塘韩江大桥工程自我厅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十、其他同意梅州市水务局《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莲塘韩江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初审意见的复函》(梅市水函〔2019〕69号)的意见。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