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项目位于揭阳市惠来县境内。水利部曾于2010年6月以水保函〔2010〕154号文批复了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江支线)水土保持方案。现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变更后项目在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和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化工区建设,由炼化厂、厂外输油管线、中转油库和码头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炼化厂位于惠来县大南海石化工业园,设计年产汽柴油1268万吨;新建厂外输油管线起自炼化厂,止于拟建的中转油库,管线总长约32.01公里;新建中转油库位于惠来县靖海镇石牌山灯塔附近海岸,设计库容为120万立方米原油;配套建设30万吨级原油码头(结构按40万吨级设计)1个、5万吨级油品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1个、5千吨级油品码头7个、2万吨级散货码头1个、5千吨级杂货码头1个和工作船码头3个,以及相应的防波堤、护岸及拦砂堤等。项目总用地面积1053.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996.89公顷;土石方挖方总量1610.16万立方米(其中水域疏浚量1031.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593.27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渣总量16.89万立方米(全部为疏浚物,运往指定海域抛泥区);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54.3亿元,其中土建投资为635.2亿元;已于2013年10月开工,计划2020年9月建成投产,建设总工期8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71.3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项目区划分为炼油区、化工区、中转油库区、厂外输油管线区、产品码头区和原油码头区6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施工过程中落实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恢复原地貌。
三、除本文涉及变更内容,其他内容要求执行水利部水保函〔2010〕154号文。
附件:关于报送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变更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粤水技术〔2019〕84号)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3月20日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_年重质原油加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变更方案技术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