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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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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处室

备注

需履行决策程序

1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立法

河湖长处、政法处

地方性法规

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

修订《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运管处、政法处

地方性法规

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3

修订《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

建设处

规范性文件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4

制定《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风景区的管理办法》

河湖长处

规范性文件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5

修订《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

监督处

规范性文件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6

制定《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监督处

规范性文件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7

广东省防洪规划修编

规计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8

广东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规计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9

绿美雷州半岛水美乡村总体规划(2024-2035年)

规计处、粤西局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10

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26-2035年)

水资源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11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2026-2035年)

水资源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12

广东省主要河道采砂“十五五”规划

河湖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13

广东省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

河湖长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14

广东省绿美碧带建设规划

河湖长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15

广东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农水农电处

规划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备注:1.上列项目仅列了必须履行的决策程序,其中通过网站等形式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规范性文件不少于7个工作日),按规定应当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等决策程序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3. 未纳入目录的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也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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