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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的通知

来源:建设处 发布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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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扩充安全评价工作队伍,更好地适应我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需要,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有关规定,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查和公示,认定华南农业大学等6家单位具备我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格,可承担我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工作任务,资格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布。

  此外,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或经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均具备我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格。有关政策按照水利部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名单

  



  广东省水利厅

  2022年9月8日


  附件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华南农业大学

  2、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4、广州市水务科学研究所

  5、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6、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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