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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螺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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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揭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螺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29日


  螺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螺河属粤东沿海诸河水系,发源于汕尾市陆河县南万镇的三神凸山,流经汕尾、揭阳2个地级行政区。干流全长102公里,流域面积1356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2.02亿立方米。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二)节水优先、保护生态。

  (三)优化配置、持续利用。

  (四)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五)民主协商、行政决策。

  二、分配意见

  2030水平年,螺河流域地表水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向本流域分配的河道外总水量为2.26亿立方米,其中汕尾市2.14亿立方米、揭阳市0.12亿立方米。

  不同来水条件下,螺河流域河道外地表水2030年水量分配方案见表1。

  表1  螺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地级行政区

 来水频率

分配水量(亿立方米)

 汕尾

 50%

2.05

 75%

2.33

 90%

2.39

 95%

2.33

 多年平均

2.14

 揭阳

 50%

0.11

 75%

0.12

 90%

0.13

 95%

0.12

 多年平均

0.12

 合计

 50%

2.16

 75%

2.45

 90%

2.52

 95%

2.45

 多年平均

2.26

  三、主要控制断面及控制指标

  (一)主要控制断面。确定蕉坑水文站断面为螺河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

  (二)下泄水量控制指标。多年平均及不同来水频率下螺河流域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见表2。控制断面下泄水量均以实测径流量核定。

  表2  螺河流域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

断面名称

来水频率

下泄水量(亿立方米)

蕉坑

(流域出口)

50%

17.25

75%

13.86

90%

11.24

95%

9.88

多年平均

17.71

  (三)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

  考虑生态和下游生产、生活等用水需求,确定螺河流域主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见表3。

  表3  螺河流域主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

断面名称

月均最小下泄流量(立方米/秒)

蕉坑(流域出口)

8.4

  注:月均最小下泄流量保证率为9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地级以上市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内容,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按照确定的水量份额,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和服务业节水,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省韩江流域管理局要组织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组织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汕尾、揭阳市水利(水务)局要严格执行水量调度方案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确保控制断面下泄指标符合要求。将对流域用水产生重大影响的跨流域调水工程纳入流域统一调度。加强控制断面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管理能力。在旱情紧急或启动省级抗旱应急响应时,水量调度工作应服从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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