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
规划背景:环北部湾地处我国华南、西南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在与东盟、泛北部湾、泛珠三角等国际国内区域合作战略中区位优势明显,是我国沿海沿边开放的交汇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环北部湾地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人口、耕地资源等不匹配,沿海诸河源短流急,东部区域旱灾频发,中西部城市供水水源单一,存在生产生活用水挤占河道生态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现象,地下水超采和局部水污染、水生态问题逐渐显现。环北部湾地区周边的郁江、西江干流水资源较丰沛,具备向环北部湾地区提供水源的基础条件。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均提出从西江干流调水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在节水优先的前提下,实施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与当地水源工程联合运用,可长远解决环北部湾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发展布局不匹配的问题,有效缓解区域缺水情势,优化水源单一的供水格局,保障区域生活及工业用水安全,并为农业灌溉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自2016年起,珠江委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水利厅共同推进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了《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
供水范围:环北部湾地区的广西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市,广东湛江、茂名、阳江市,以及输水线路涉及的广东云浮市,共计10个市。
规划方案与任务: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布局为“东调、中联、西蓄”。分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和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各项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任务详见表1。
表1 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建设内容
总投资: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投资861.82亿元,其中广西工程361.99亿元,广东工程499.83亿元。
二、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广东省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人:吴工 占工
联系电话:020-38356022 0771-218528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
电子邮箱:slt_gjc@gd.gov.cn gxsltgh@126.com
传真:020-38356022 0771-563764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87117491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电子邮箱: 14668346@qq.com
传真: 020-8711764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至以下网址链接下载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
广东省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