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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东江、鉴江流域省级河长以及潼湖省级湖长巡河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来源:规计处 发布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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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东江流域、鉴江流域省级河长以及潼湖省级湖长巡河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5月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1年省级河(湖)长巡河(湖)资金安排建议表.xls

     2:2021年省级河(湖)长巡河(湖)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联系人:谢  伟,电话:020-38356433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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